问题 | 租房子的押金能退吗 |
释义 | 租房子的押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到期或者解除时,房东应当返还租赁押金。 但是,有些情况下,租房押金可能无法全部退回,如房屋损坏、欠费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1.房屋损坏:如果租客在居住期间造成了房屋损坏,房东可以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但是,房东需要提供维修费用的明细,并且扣除的费用应当合理。 2.欠费:如果租客在居住期间欠下了房租或者水电费等费用,房东可以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3.违约:如果租客在租赁期间违反了租赁合同的规定,例如未经房东同意擅自改造房屋、扰民等,房东可以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东无法提供明细或者扣除的费用不合理,租客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全部押金。此外,如果房东拒绝退还押金,租客可以向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租房合同违约金收取方式: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3、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租房子的押金在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是应当退还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被扣除一部分。如果租客认为扣除的费用不合理,可以要求房东提供明细并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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