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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释义
    借款人要借款的,应提供的材料有: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例如能够证明借款用途的资料、以及证明当事人具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资料等。
    一、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这些手续:1、准备好以下材料:(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准备好齐全的贷款材料,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材料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二、孩子买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吗
    孩子买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子女。直系亲属购房申请提取使用他人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以及首套房证明等。
    申请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机构申请办理;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即可办理公积金。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如下:
    1、房屋买卖合同;
    2、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3、转让房屋评估书;
    4、首付款凭证;
    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6、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7、结婚证、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
    8、工作在五县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
    9、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至7项需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
    总而言之,子女需要购买房屋的时候是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的,子女购房并申请父母公积金贷款的,直系血亲可以使用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还款,但是主贷人必须是房产证上记录的业权人,共同借款人必须是主贷人的配偶或者是同户籍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
    三、个人可以贷款吗
    银行贷款业务主要就是面向个人和企业开展的,因此,个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
    个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
    从目前来看,不同银行、不同贷款类型,其最高贷款额度的限制不一样,而个人能从银行贷多少,银行会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有大额资金需求的借款人,最好能提供本人或他人名下的房产作抵押申请抵押贷款。据悉,房产抵押贷款最高额度能达到房产评估值的百分之七十,最长期限可达十年,能有效缓解借款人的资金压力。
    如果借款人名下没有抵押物,且所需资金较小,也可以申请个人信用贷款,此项贷款额度一般在个人月收入的十倍左右,具体额度银行会根据借款人的工作、收入、负债、信用等情况来判定。一般来说,公务员、教师等稳定职业员工获得的额度更高,因为这类申请人工作、收入稳定,银行无需担心其无力还贷。
    个人向银行贷款的程序如下:
    1、准备资料。一般包括借款申请书、客户的身份证、户口薄、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2、到银行或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贷款申请。
    3、如果是购房贷款,首先由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如果合格则由银行进行最后的贷款审批;如果审查不合格,则银行将退回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抵押贷款的客户还需要在银行进行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和备案,以备将来查询;除此外,如果客户愿意,还可以委托律师事物所代为办理保险和公证。客户的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并通过评定后,银行才会放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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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7: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