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一)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拍片、化验、理疗、针灸、 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三)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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