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存在纠纷属于什么责任 |
释义 | 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一般是订立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上述主体因合同而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作为案件的原告,并由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作为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保证合同存在纠纷包括什么 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四条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购房合同存在纠纷怎么办 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有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房产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房产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相关的法律约束力,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的情况也是有存在。2、调解。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3、仲裁。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定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4、诉讼。诉讼是解决房产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针对诉讼或仲裁关于权利救济:仲裁是一裁终局,在快捷方便同时,又失去了二审的监督作用。当然在法定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而诉讼本来就是二审终审,即使是发生了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还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救济途径相对更广。 合同存在纠纷赔偿怎么办 发生合同纠纷时,可以提出进行赔偿。合同纠纷主要是就合同中存在争议或问题的条款当事人主张权利义务的过程。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当事人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存在纠纷案败诉怎么办 合同纠纷败诉时,可以通过上诉继续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上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合同存在纠纷案多久结案 合同纠纷的判决一般在法院立案起六个月内做出。合同纠纷一般属于人民法院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该内容由 王献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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