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合同免责条款有效 |
释义 | 界定合同免责条款有效的要求是: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一、合同免责条款不说明是否有效 合同免责条款不说明无效。法律根据不同情况对免责条款的有效性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在司法实践中,法律也禁止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否则不仅会滥用免责条款,还会损害一方利益,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为此,法律规定了两种免责条款的无效性。这两种免责条款之所以无效,是因为不仅违反了诚信原则,而且侵犯和损害了对方的人身权益和合法权益,必须坚决禁止。 二、法定免责的条件有哪些?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 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免责条款的作用在于限制或者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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