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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恋爱中的财产权益有哪些?
释义
    结婚后的共同财产分配需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或协商一致,否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将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管辖法院按被告住所地确定。婚后财产分割仅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可不参与分割。
    法律分析
    一、结婚后的共同财产怎样分配
    1、夫妻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分割;
    2、若无约定,则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此时要求协商必须达成一致;
    3、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此时,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后财产分割的管辖怎么确定
    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分割婚内财产。
    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虽然在多数情况下,男女结婚之后所获得的财产基本都属于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的情况。而日后如果不幸离婚的话,能请求分割的也仅仅只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也就是说,如果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不参与分割的。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若无法协商一致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婚后财产分割的管辖问题,一般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仅限于共同财产部分,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可以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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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5:4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