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落不了户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户口迁移证明已经过期,需要前往开具地派出所重新加盖印章和签名。可以找原籍派出所,相关人员会给你解决。此外,户籍迁移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和流程,如所内迁移、所间迁移和跨区迁移等,具体要求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咨询。 法律分析 如果户口迁移证明已经过期,需要前往开具地派出所重新加盖印章和签名。可以找你原籍派出所,相关人员会给你解决。 二、户籍迁移所需材料及流程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迁移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在迁移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求助。 如果迁移的农村居民没有《户口本》,应向公安机关申请打印《户口本》。对于居民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应进行调查,予以解决。 同时,《户口登记条例》还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户口迁移的义务。如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遇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检举、揭发。 总之,在户口迁移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寻求帮助,并积极协助有关单位或个人解决。 结语 如果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遇到问题,可以前往当地派出所重新加盖印章和签名,或者联系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和前往相应的派出所办理相应的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