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十、 司法鉴定 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十二、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 ,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十三、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 警告 ,责令改正。 对于司法鉴定能做假吗只要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三)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