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荷兰式拍卖的意义 |
释义 | 荷兰式拍卖有两个显著特点。一,价格随着一定的时间间隔,按照事先确定的降价阶梯,由高到低递减。二,所有买受人(即买到物品的人)都以最后的竞价(即所有买受人中的最低出价)成交。 其实,荷兰式拍卖中也有加价的情况,并不总是减价的。当遇有一个以上竞买人在同一价位应价时,拍卖师就立即转入增价拍卖形式,此后竞相加价的过程一直持续到无人再加价为止。最后一位加价的竞买人购买成功。实际上,大多情况下荷兰式拍卖是增价和减价拍卖混合进行的,所以也称为“混合拍卖”。 荷兰式拍卖因为有减价的特点,所以竞买人往往坐等观望,企盼价格不断减低,因而现场竞争气氛不够热烈。所以有“无声拍卖”的名声。 但是这种拍卖往往也是很迅速的,可能第一个人就买走了所有物品。这种拍卖起源于荷兰的鲜花交易市场。对于那些品质可能变化、容易腐烂的,或者品质良莠不齐的物品,例如水果、蔬菜、鱼类、鲜花、烟草等,采用这种方式特别合适。虽然是“无声拍卖”,竞买人之间还是有激烈的竞争。如不及时竞买,别人可能把所有物品买走,或者买走品质最好的那一部分。 一、拍卖业务的程序分哪些阶段 1、准备阶段 货主把货物运到拍卖地点委托拍卖行进行挑选和分批拍卖行编印目录并招揽买主。 参加拍卖的买主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仓库查看货物了解商品品质拟定自己的出价标准,做好拍卖前的准备工作。拍卖行一般还提供各种书面资料,进行宣传以扩大影响。 2、正式拍卖 正式拍卖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拍卖目录规定的次序逐笔喊价成交。 拍卖过程中,买主在正式拍卖的每一次叫价,都相当于一项发盘,当另一竞买者报出更高价格时,该发盘即行失效。拍卖主持人以击槌的方式代表卖主表示接受后,交易即告达成. 3、成交交货 拍卖成交后,买主即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拍卖行分别向委托人和买主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佣金一般不超过成交价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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