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党的历史上的第一份入党誓词是由毛泽东撰写的。 1927年9月,毛泽东以中央特派员的身份在湘赣边界领导秋收起义。起义的最初目标是夺取长沙,但由于此时革命形势已经转入低潮,敌强我弱,夺取敌人重兵把守的中心城市的任务,根本无法实现。很快,起义部队就遭受到严重的挫折。在这样一个危急关头,毛泽东命令部队撤出战斗,改变了原先攻打长沙的计划,带着部队沿着罗霄山脉南移,并在江西省永新县的三湾村对部队进行了改编。由于作战失利,再加上连续行军,环境艰苦,整个部队的士气非常低落,纪律松弛,一些意志不坚定的人就在此时背弃了革命。新中国成立后被授予中将军衔的赖毅回忆:“那时,逃跑变成了公开的事,投机分子竟然互相询问:‘你不走?’‘你准备往哪儿去?’这真是一次严重的考验。”面对此种情况,毛泽东经过深入调查,决定在连队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并在工农出身的战士中大力发展党员。在这一过程中,毛泽东十分注意通过举行入党仪式来加强对新党员的党性教育。1927年10月,毛泽东在湖南酃县(今炎陵县)水口镇叶家祠亲自主持了6名党员的入党宣誓仪式,其中一位就是赖毅。毛泽东带着新党员宣读了他亲自撰写的入党誓词:“牺牲个人,努力革命,阶级斗争,服从组织,严守秘密,永不叛党。”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 总则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