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产保全需要多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产保全标准如下: (1)产保全需要在五日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需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2)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房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保全需要条件如下: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