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优先受偿是否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 |
释义 | 当事人可以优先受偿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若被申请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为了便于执行,申请人可以就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优先受偿。 一、股权查封受偿顺序 1、优先受偿。可以优先受偿的债权,包括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费、工程建设款等。《执行规定(试行)》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2、普通债权。《执行规定(试行)》第八十八条规定了普通债权分配的最基本原则: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同时,第八十九条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的,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依据《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缴税款;③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房产抵押期间能否保全? 房产抵押期间能保全,但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要拍卖的,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三、银行卡被人民法院冻结了怎么办? 当事人的银行卡被若法院冻结,且因申请财产保全而造成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相应的担保来请求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如果是因被申请强制执行而造成的,则当事人在依法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后,法院会解除冻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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