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无需提供担保。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可申请财产保全以防对方转移财产,即使胜诉也能拿回自己的钱。1. 不一定。在法律文书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如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免除担保的要求。 2.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可能会担心对方将财产转移,因此申请财产保全至关重要。即使原告最终胜诉,如果财产已被转移,其仍可能无法收回属于自己的钱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对财产保全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违反民法典、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当责令申请保全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他担保;逾期未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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