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宅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
释义 | 1、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建设单位自用房屋)、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1元至20元每平方米标准缴存。 2、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20元至80元每平方米标准缴存。 3、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3000元至5000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 4、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房屋专有面积20元至100元每平方米标准,一次性缴存属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 一、居民小区地面车位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的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标准。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 二、小区车位买卖是否合法 小区车位买卖合法。但其买卖也要分情况讨论。当小区车位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买卖;当出售的是属于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车库可以出售,那么房产公司出售车库是合法的。 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位取得车库产权可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产权车位可以买卖产权与商品房期限一致,具体如下: 1、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4、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5、属于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车库可以出售,那么该房产公司出售车库是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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