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生育津贴 |
释义 | 生育津贴申领时间为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生育医学证明、银行卡等材料,填写登记表和报表,并提供出生证明、诊断证明书、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女方身份证等材料。 法律分析 一、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领取生育津贴携带资料: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医学证明;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 三、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一)填写登记表。这里的登记表是指“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需要填写两份,并且盖章。 1、生育人在生育当月缴费工资基数(需要依据职工当月的缴费基数来进行填写)。 2、生育津贴:办理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会对您告知要填写的项目及个数,不会的对方可以请教工作人员。 3、签字:需要夫妻双方签字。这里盖章是需要女方所在单位的公章。 (二)填写报表。这里的报表是指:“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填写,并且加盖公章。 (三)其他材料: 1、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要有女方单位公章) 2、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有女方单位公章)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有照片一面需要由女方单位公章) 4、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由女方单位公章) 5、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语 生育津贴申领需在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申领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生育证明、银行卡等材料。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并盖章,填写《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并加盖公章。其他材料包括出生证明、诊断证明书、结婚证、生育服务证、身份证等。请确保材料齐全并有女方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培训。 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六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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