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别相邻关系和地役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相邻关系和地役权主要有以下区别: 1、性质不同。相邻关系不是独立物权;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物权,属于用益物权; 2、法律效力不同。相邻关系的发生是基于法律规定的;地役权是由当事人签订合同产生的; 3、限制程度不同。相邻关系为相邻房地产所有人和使用者行使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提供了最小的便利和容忍义务,地役权的内容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4、有偿或无偿存续期间不同。相邻权利免费取得;地役权合同有偿,一般来说,相邻关系要求较低,是为了保证房地产的使用,地役权要求较高,主要是为了提高房地产的价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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