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收据是单位收到现金、票据等由出纳人员填写给送现金、票据单位或个人的一种凭据,要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出纳人私章才有法律效力。如果收据丢失,是不可以补开的。但是可以写个说明,和开具收据的单位协商,把存根复印一张,再盖上开票单位的财务章就行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