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临时牌照材料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 4、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车辆的使用性质、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进行审查。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应当具备相关道路运输许可;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申请危险货物运输车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为单位。 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临时牌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1、办理临时车牌时,车主需要根据自身信息填写一份临时车牌申请表; 2、填写完毕后,工作人员会给号码牌,根据此号码牌排队办理临时车牌业务; 3、等排到后,走到临时号牌业务专用窗口,进行办理时,把需要的证件资料和填写完的临时车牌申请表提交给工作人员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