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
释义 | 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其中,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不包括社会保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等。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劳动者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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