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音乐版权收费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音乐版权收费规定一般在几百元左右,需要向词、曲作者支付费用;申请音乐版权可直接联系作者或向中国版权局申请。电影版权费应通过充分协商和博弈确定收费标准,网吧和长途客车应有消费选择权,关注版权费流向问题。版权保护是重要的,正版使用需倡导,费用一般在几百元左右,无需过于担忧。 法律分析 一、音乐版权收费规定是什么? 音乐版权收费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是在几百元左右,一首歌曲可以分为歌词和曲子,也就会有相应的词、曲作者。一首歌曲的词、曲版权分别属于词、曲作者。如果要对歌曲进行使用,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况除外,都要向词、曲作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一般不需要联系版权局,直接联系作者就行。如果你是想创作歌曲,来获取版权,进一步获取利益的,可以向中国版权局申请版权。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计价单位收费标准(元) 文字、口述作品件 100字以下100元 100-5000150元 0元 1万以上300元 音乐作品件 词曲300元,曲2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二、电影版权费怎么算 其一,收费标准和方式是否合理。电影版权收费涉及著作权人、影著协及其合作单位、网吧及长途客车、网民及乘客等多方利益,收费标准的确定需经充分协商和博弈,而不能由影著协单方面说了算。 其二,网吧及长途客车是否有“消费”选择权。被收取电影版权费的网吧和长途客车犹如“消费者”,也应该有“消费”选择权。网吧可以不购买网络公司的片库,网吧里的网民可以直接到免费视频网站看电影,这些视频网站若已购买电影版权,网民和网吧就无需再次付费,向这些网吧收取电影版权费就相当于“二次付费”。对于长途客车而言,有些长途客车并没有电影播放设备,即使有,经营单位也可以选择不播放,不应统一缴费。 其三,正如一些论者所言,电影版权收费会不会重蹈卡拉OK版权收费的覆辙,打着保护著作人权益旗帜的版权收费,所收费用最终有多少流入著作权人的腰包,有多少流入权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腰包,这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我们国家关于音乐版权是非常的重要的,现在各个地方都在倡导要积极使用正版。但是仍然会有一些人员他们的侵犯他人的版权,所以必须要申请版权保护。进行版权保护的过程当中的话,存在着一些费用计算的问题,但是不需要太过于担忧,一般都是在几百元左右。 结语 音乐版权收费规定一般在几百元左右,根据法律规定,除非符合合理使用情况,否则对歌曲的使用都需要向词、曲作者支付费用。申请音乐版权可以直接联系作者或向中国版权局申请。对于电影版权费,收费标准和方式需要充分协商和博弈,不能由影著协单方面决定。网吧和长途客车应有消费选择权,不应强制统一缴费。关于版权收费是否真正惠及著作权人,以及资金流向的问题,也值得关注。在我国,音乐版权保护至关重要,各地都在倡导积极使用正版,但仍需申请版权保护,费用一般在几百元左右,无需过于担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三节 录音录像 第四十五条 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