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不需要物业服务,要求不交纳物业费,有法律依据吗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业主不能以不需要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人按照约定和规定已经提供服务,业主无法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付物业费。 法律分析 不需要物业服务的人不需要交纳物业费,这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员已按照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该内容由 张佰毅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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