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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户口需要什么资料啊
释义
    要去户口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分户。共用一本《居民户口簿》的大家庭要求分户的,凭本人申请(应具备已婚成年人、单独起火做饭、共居一处等条件)、《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行政村、乡(镇)证明、居民身份证,办理分户手续。要求单独立户的,凭本人申请、《房屋产权证》、居民身份证,办理立户手续。
    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双方可以自行选择让孩子跟着父亲的户口还是母亲户口,落在哪方户口就要去哪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入户通知单》。这个证明需要家长带着事先准备好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的居委会开具。
    5、盖有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此证由计划生育部门签发)。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分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1.首先生活上必须已经脱离父母,拥有自己的住所;
    2.分户申请当事人必须 年满十八周岁,经济和生活上都已能够独立;
    3.子女已经成熟,并且和父母分开居住;
    4.家中子女众多,婚后符合分户条件;
    5.夫妻因感情破裂依法离婚进行分户的,注意如果是为了达到分户目的而“假离婚”将严惩;
    6.一般情况下非独生子女家庭才能进行分户,因为独生子女家庭可以直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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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0: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