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提交的证据,一方被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提交以下证据撤销婚姻关系: 1、身份证明:结婚证或者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建立;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 2、被胁迫的证据: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理由只有一个,即被胁迫。因此,双方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据,如有威胁内容的书证、录音录像证据等; 3、时间证据:被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一旦发生可撤销婚姻纠纷,申请撤销婚姻的一方不得提交超过一年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