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再婚家庭的房产的继承:如果是再婚前夫妻一方个人的房子,是其个人财产,其生前立有遗嘱、遗赠的按照遗嘱、遗赠继承,没有遗嘱、遗赠的,按照法定的顺序由其再婚的妻子、父母、子女予以继承。如果是再婚后夫妻共同的房子,则需先分出一半的房子归健在配偶所有,剩余的一半房子作为遗产由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 一、配偶死了房子分给谁 配偶死了房子的分配方法具体如下: 1、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处理; 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者继承处理; 3、如有遗留协议,按协议处理; 4、没有遗嘱的,按照第一顺位顺序继承; 5、没有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继承。 一、继承遗产的流程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与有关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其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按照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被继承人生前依法立遗嘱,指定其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或者将其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继承人或者受赠人按照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处分其财产的,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