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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辩护词是给谁辩护
释义
    

法律主观:
    


    辩护词和辩护意见的区别如下: 辩护词是正式的书面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采纳;辩护意见是辩护词的浓缩,供律师当庭口头表达用。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 诉讼过程中 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 免除刑事责任 的文书。辩护词只是一种意见的表达,法官作判决的时候会参考。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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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