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红斑狼疮患者,昏迷是否应该被视作正当的拒赔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的,有权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然而,保险合同中可能存在的相关条款也会影响理赔。针对红斑狼疮患者的重疾险,保险公司未必会因其昏迷而拒赔。另外,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列举出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情形,如果昏迷被包含在其中,则保险人有权依据合同条款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的,有权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 《保险法》第六十条:保险人有权依据合同条款拒绝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列举出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情形。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保险人因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通知、说明、报告等义务,致使保险人不能及时了解保险事故的情况,或者不能及时采取必要的行动防止或减少损失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医疗保险待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的原则,秉持公平、合理、平等的原则,订立、履行合同。 总体来说,保险合同是有法可依的,被保险人需要仔细审阅合同中的条款,以免发生纠纷时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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