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开除公职与辞退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如果被开除公职,则此后将永远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撤职和开除是对公务员不当行为的惩戒,是行政处分的一种,处分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1]
    第八十九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第九十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并应当告知辞退依据和理由。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3: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