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需要准备哪些东西,要根据离婚方式确定。其中协议离婚需要准备: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照片。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一、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等待三十日离婚冷静期; 5、离婚冷静期过后,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 起草离婚起诉民事起诉状; 2、 法院立案,15天以内组织夫妻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3、 调解不成功,在1个月左右会正式开庭审理 4、 出具判决,如果一方不服,可以上诉。 5、 判决生效,申请法院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根据离婚的方式确定。协议离婚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照片等。诉讼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户口本、身份证、孩子出生证、共同财产清单等。协议离婚通过向婚姻登记继续申请离婚登记开始,经过离婚冷静期后,正式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通过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经过法院调解、庭审的过程后作出最终的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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