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该文主要介绍了离婚登记所需的证件材料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离婚登记所需的证件材料包括双方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等。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 法律分析 离婚登记所需的证件材料包括: 1. 双方本人的常住户口簿; 2. 双方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55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拓展延伸 离婚登记所需证件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项: 1. 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 户口簿: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和另一方共同的户口簿,或者提供自己孩子的户口簿(如适用)。 3. 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提供自己和另一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如果申请人是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还需要提供公婆或岳父母的关系证明。 4. 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商离婚并且存在财产分割问题,需要提供财产分割协议,或者提供自己名下的财产清单和另一方名下的财产清单,或者提供自己名下的存款清单和另一方名下的存款清单等。 5. 涉外离婚协议:如果双方中有一方是外国公民或者无国籍人士,需要提供涉外离婚协议。 以上证件材料并不一定完整,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申请人提前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以免漏掉任何必要的证件材料。 结语 离婚登记所需证件材料包括双方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等。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协议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需要满足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各提交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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