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
释义 | 一、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别人代理,还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的处理等平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要写很明确。 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的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不允许一方代为子女免除另一方的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的权益;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外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得很明白,且必须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主动起诉离婚注意事项 主动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一方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应当知晓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因此想要尽快离婚的一方应当搜集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对方存在家暴、出轨、赌博等行为的视频、录音、保证书等证据;对方有过错的,主动提起离婚的一方在诉讼请求中,可以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注意事项: 1、协议离婚的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 2、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要提交起诉状和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和理由; 3、诉讼离婚的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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