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具体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区别是人数上的区别:借款人是一人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而共同借款人是两人以上共同承担还债责任。自然人之间产生借贷关系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款合同。 一、借钱还债收益法律是否保护借款人 借钱还债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债权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将丧失胜诉权。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如何维护民间借贷中债权人的权益? 1.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2.出具规范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用词准确。3.留存交付凭证。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4.约定利息时按国家规定的合法利息执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借贷人也死亡了怎么办 借款人死亡并不影响借贷关系的认定,如果有借款合同、借条、借据等证据的,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死亡应以债务人财产偿还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清偿;若有遗产,债权人起诉时遗产还未分割,应向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清偿,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放弃继承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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