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
释义 | 民间借贷中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确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怎么才能提前解约 没约定提前解约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双方就合同内容约定不能确定怎么办? 双方就合同内容约定不能确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如果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用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三、房产租赁合同没约定期限怎么办 房产租赁合同没约定期限的可以协议补充,未能协议补充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补充的行为。主合同内容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有权自行补充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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