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得劳务报酬发生的费用可以扣除吗 |
释义 | 取得劳务报酬发生的费用不可以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具体如下: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抵扣收入额的20%,再乘20%税率; 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劳务费是包括个人从事设计、法律、医疗、会计、书画、录音、录像、演出、广告、技术服务等所取得的报酬,劳务费是个人在非雇佣的劳动关系中所取得的,一般是属于自由职业的这一范畴,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按时足额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费包含了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以及输出劳务服务费等的费用。目前中国的劳务费的税率为20%。劳务费与工资在适用法律角度、管理方式、财务核算角度以及税务管理角度都是会有一定的区别的。 综上所述,取得劳务报酬发生的费用不可以扣除,并且在支付劳务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需要根据报酬的多少来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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