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2 |
释义 | 职工医保门(急)诊报销封顶线调整为9000元,提高了1500元。起付标准至55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75%、65%、55%;超过5500元至9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在各级别医院统一为55%。 自2022年起,高档缴费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在天津市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待遇: ①门(急)诊费用报销比例是55%、55%、50%; 起付线:600元;封顶线:4000元 ②门诊特定疾病费用报销比例是65%、60%、55%; 起付线:500元,一个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合并执行一个起付线。封顶线:18万元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 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是85%、80%、75%。 起付线:一、二、三级医院统一为500元;一个年度内住院治疗2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设置起付线。封顶线:18万元(一个年度内)。 报销流程: 1.受理审核:以家庭或村组织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所属社区工作站或乡镇(街道)劳服中心申报垫付医药费;乡镇(街道)劳服中心负责受理、医药费清单录入、信息上传和报送申报材料等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以院校组织参保的学生,到所在区县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或学校申报垫付医药费;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或学校负责统一归集单据及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录入信息的、报送申报材料等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2.费用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将应支付金额划入居民(学生)社保卡银行账户。对暂未领取社保卡的,在办理垫付医疗费用申报手续时,应同时办理结算账户开立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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