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托收承付增值税计入应收账款吗 |
释义 | 托收承付增值税计入应收账款。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的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实际收到货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托收承诺结算方式仅适用于不同地区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动报酬的结算。委托代销、委托代销、赊销的货物,不得在其他地方收付、验收、结算。在不同地方收取和承付的结算资金的退还方式分为收款人选择的邮件和电报。邮电结算凭证一式五份。第一张优惠券是收款人向收款人的存款银行;第二张是受款人委托存款银行办理托收后的收据;第三张支票券是付款人向存款银行付款的凭证。第四联收通知是存款银行收到付款后向收款人发出的收款通知;第五联承诺(付款)通知是存款银行通知付款人按时兑付的付款通知。 增值税的特征为: 1、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从征税对象看,无论各国的法定增值额有多大差别,增值税都是以增值额而不是以销售全额为课税对象; 2、 实行普遍征税。无论是从横向看还是从纵向看,都有着广阔的税基。从生产经营的横向关系看,无论工业、商业或者劳务服务活动,只要有增值收入就要纳税;从生产经营的纵向关系看,每一货物无论经过多少生产经营环节,都要按各道环节上发生的增值额逐次征税; 3、实行多环节征税。从纳税环节看,增值税实行多环节征税,即在生产、批发、零售、劳务提供和进口等各个经营环节分别课税,而不是只在某一环节征税。 综上所述,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就是应纳增值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在会计核算中,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与成本费用无关,提取销项税和进项税额抵扣都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与财务费用无关,也不反映到利润表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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