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发票;3、费用明细清单。同时要携带:(1)医保卡;(2)户口簿;(3)本人身份证;(4)其它相关证明。4、委托他人办理补偿手续的,需提供参保人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审核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