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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是指哪些部门
释义
    

法律主观:
    


    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发现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后,直接与经营者协商索赔不成时,可以选择向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诉,直接向经营者的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地行政执法部门出示证据,陈述合法权益受损害的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 此外,在下列4种情况下,消费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①在与经营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②消费者对消费者协会调解或行政部门已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满意; ③经营者拒不执行已作出的调解和赔偿决定时; ④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经协商调解不成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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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9: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