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闹的要追究刑责吗 |
释义 | 一、医闹的要追究刑责吗 构成犯罪的“医闹”将被追究刑责。 最高法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了六类涉医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作为治安案件,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0条第一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医闹行为包括哪些 1、大声喧哗、吵闹,扰乱医疗秩序; 2、威胁、恐吓、侮辱、伤害、恶意尾随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3、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或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医院; 4、患者死亡后,不按照有关规定将遗体移放至太平间或者其他合法存放遗体的场所,或者违规在病房、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场所及医院的其他区域停放遗体; 5、在医院内和医院门前摆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 6、未经医院允许占用病床、病房; 7、其他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不服从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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