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审普通诉讼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基础,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其中有以下步骤:1、起诉。指原告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做出裁判的诉讼行为。2、受理。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原告起诉的审查,决定立案审理的职权行为。受理程序包含审查起诉和立案两个环节。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应当在7日内立案。3、审理前的准备。指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以后为开庭审理进行的一系列准备工作。4、开庭审理。指人民法院在审判人员主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参加下,法庭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