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协议离婚程序 |
释义 | 去民政局离婚,也就是协议离婚,其办理程序为: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三十日期满后双方坚持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5、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一、退伍军人如何离婚 退伍军人与普通人离婚程序一致。 一、协议离婚: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苏州离婚流程 苏州离婚流程如下: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离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经过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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