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
释义 | 离婚后,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离婚后,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65533;#65533;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人自行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一方婚后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一方借款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婚后一方的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方面的,则婚后一方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婚后一方的借款,是因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或者另一方可以证明该借款是配偶的个人债务,则婚后一方借款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结语 离婚后,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65533;#65533;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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