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领证买房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吗 |
释义 | 经双方协商一致,男女双方在没领证情况下所购的房屋可以登记在两人名下,如果是一方购买的,登记为两人的,另一方依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当事人应当携带好房产证、当事人的身份证等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一、离婚时如何辨别房子归谁的 对离婚时房子的归属有如下规定: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4、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①-③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六、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房产分割。 二、没办房产证离婚后怎么过户 以下为大家解答没办房产证离婚后怎么过户这个问题。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产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一般而言,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进行分割。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当事人在离婚时要求法院分割的,法院暂不处理。因为未办理房产证说明该房屋的产权并不清晰,即便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房产分割协议,但协议只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对其他人并不具有公示效力。所以,必须先办理房产证,等办出房产证后再进行分割。若当事人一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证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先起诉离婚,离婚后再向法院起诉析产,法院判决后可凭判决书至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办出产证后再进行分割。 三、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怎么处理 房产证一直办理不下来的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如果是购买的商品房,房产证办理不下来,一般都是因为五证不全或者竣工验收不通过,可以起诉开发商,也可以反映到房产部门处理; 2、如果是自建房,具体要看缺哪些材料,是历史遗留问题的话,建议准备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反映。 一、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1、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2、提交申请,办理房产证需要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3、测绘,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 4、交税,领取房产证之前需要先交纳相关的税费; 5、领证,办理了以上手续之后就可以领取证件了,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 5、如果是已婚的购房人,则需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如果是单身的购房人,则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综上所述,房产证一直办理不下来的解决方法有如果是购买的商品房,房产证办理不下来,一般都是因为五证不全或者竣工验收不通过,可以起诉开发商,也可以反映到房产部门处理;如果是自建房,具体要看缺哪些材料,是历史遗留问题的话,建议准备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反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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