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领证买房是否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没领证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写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由双方自行决定,法律不予干涉。如果房产证上写了双方的名字,则房子属于双方共有,如果双方最终结婚了,则房子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最终分手了,则也按共有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领证买房和不领证买房有以下区别: 1、如果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后期双方买房子,这套房子就属于婚后的财产;如果在没有结婚之前买的房子,这套房子就属于婚前购买的,正常情况下谁买的,谁出资的就写在谁的名下; 2、领证前买的房子女方要是想要在房产证上写名字,男方可不答应,而领证后买的房子则不行。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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