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全责最迟多久内要去修车 |
释义 | 修车的具体时间倒是没有限制,但是发生事故以后先要保险公司来定损确定理赔数额。 保险公司应该根据现场出险所做记录进行应有理赔,由法院做出新的责任认定,被保险人在理赔时只需提供证明事故发生的原因,需要保险公司查勘,也要先定损再修车,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是保险公司拒赔事由、损失程度等证据,不会给被保险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保险公司不能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拒赔,保险公司根据流程赔款,达成统一的维修金额后开始修理,轻微的交通事故案件,入修理厂定损,等修好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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