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市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
释义 | 今年市本级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标准公布,最低为488元,最高为1830元。缴费方式由委托农业银行改为地税局按月征缴,须办理社保局或地税局的缴费登记。银行将自动扣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人需按时存入缴费账户。注意事项包括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登记手续,连续缴费人无需再办理登记手续,停缴或进入统筹外单位需办理停保手续。重庆市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购买社保。 法律分析 根据我市养老规政策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渝政办发〔〕158号)以及重庆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协调会议纪要》(第3号)等文件精神,今年市本级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标准正式公布。 一、缴费标准。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为:第一档:488元;第二档:610元;第三档:1220元;第四档:183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帐一月缴费标准(非退休人员)为118.60元。 二、缴费方式。10年起缴费方式作了较大改变,由原委托农业银行按年征缴改为地税局自行按月征缴。因此,缴费人必须事先在社保局办事大厅或地税局直属分局大厅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一户通”扣款协议。 三、缴费时间。2月份起各相关银行将对14年度的社会保险费按月进行自动扣缴。缴费人须按公布的标准及时、足额存入缴费账户(银行卡),避免因无法扣缴造成的待遇享受中止等影响。 四、有关的注意事项 (1)与用人单位后,应当及时办理个体劳动者参保登记和缴费登记手续。当年12月31日前未办理参保和缴费登记的视为中断缴费。(2)在办理社保参保登记和地税缴费登记并签订委托扣费协议后,一直以个体劳动者方式连续缴费的人员,今后不需再办理登记手续。(3)个体劳动者如进入统筹外单位(非重庆市本级)参保,或本人因各种原因停缴社会保险费的,必须到社保局或镇、街道社会事业所办理停保手续。 一般我们称以个人名义缴纳的社保就是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自己购买社保的情况。重庆市的相关规定是最低每月缴纳社保费为488元,而最高则可以是1830元。更多社保方面的,你可以到律师屋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结语 根据我市养老规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今年市本级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标准已公布。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为:第一档:488元;第二档:610元;第三档:1220元;第四档:183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帐一月缴费标准(非退休人员)为118.60元。缴费方式和时间有所调整,请及时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避免待遇享受中止等影响。详细了解请访问律师屋网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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