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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产归男方,主贷人是我,是否可以变更主贷人?
释义
    离婚后变更还贷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在变更成一方的名字后将已经还款的部分的二分之一支付给对方,今后的贷款由户名一方的人独自偿还。离婚后变更还贷人,需要双方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变更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婚后买的房子,但离婚后房子给了男方,我是主贷人,但男方不履行房贷可以起诉吗诉吗?
    夫妻起诉离婚时,房贷不可以不还。不还房贷不仅影响信用记录,严重的还会导致房屋所有权问题。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存立的房屋贷款债务,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该债务的分割或承担,协商不成的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贷款买的房子离婚了,想给女方的房子都是男方的主贷
    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对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贷款购买的房子离婚了房子想给女方都是男方是主贷?
    法律分析: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对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若该房产是一方婚前支付的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则离婚后房屋归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但是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未还贷的部分由该方支付。若是该房产的首付款是双方共同支付的,并且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属于共同财产,未还贷部分由双方协商,否则一般由得到房屋方继续偿还。
    父女共同贷款,父亲是主贷人的,女儿是否为借款人?
    共同贷款人是借款人,如果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该内容由 蒋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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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