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辩护律师经当事人近亲属同意后,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