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