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结婚证的办理申请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登记结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持有相关证件。对于证件齐全的结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审查了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和中国公民不属该规定中禁止与外国人结婚的人员,准予结婚,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依据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登记结婚的几项规定》。按照这个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侨)在中国境内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当事人须持有下列证件: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外国人: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对上述证件齐全的结婚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了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和中国公民不属该规定中禁止与外国人结婚的人员,准予结婚,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拓展延伸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登记结婚的几项规定》的规定,涉外结婚证的办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双方需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获得中国户籍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其次,在办理结婚登记的同时,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涉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根据《涉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涉外结婚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双方当事人的有效护照或身份证、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双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双方当事人的照片等。办理涉外结婚证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公安机关颁发《涉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综上所述,涉外结婚证的办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且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如果您需要办理涉外结婚证,建议您在办理结婚登记的同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涉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登记结婚需要共同到指定机关申请登记,并持有相关证件。对于外国人、侨民和常驻我国的外侨,需要提供不同的证件和证明文件。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需要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照片。符合条件的申请可以获得准许结婚的登记手续和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章 罚 则 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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