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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所需手续
释义
    本文介绍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步骤和相关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需要申请人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申请书、授权委托书、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和外汇管理部门的证明等。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会对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当场办结。审核通过后,政务服务大厅会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此外,还介绍了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更多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具体步骤包括:
    1、申请人携带需要的材料前往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材料主要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主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更详细的需要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会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当场办结。
    3、审核通过的,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即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
    一、请问合伙企业有法人资格吗?
    合伙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二、有限公司股东变更怎么办理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结语
    最后提醒,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需要遵循相关法规和程序,并确保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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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8:08:43